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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钠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硫化钠、臭碱、硫化碱
化学品英文名:sodium sulfide
分子式:Na2S
相对分子量:78.04
(2)成分/组成信息
成分:硫化钠
CAS号:1313-82-2
(3)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8.2类 碱性腐蚀品(含结晶水≥30%) 第4.2类自燃物品(无水或含结晶水<30%)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本品在胃肠道中能分解出硫化氢,口服后能引起硫化氢中毒。对皮肤和眼睛有腐蚀作用。
环境危害: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燃爆危险:易燃
(4)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min。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0~15分钟 。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大量饮水。禁止催吐。就医。
(5)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无水物为自燃物品,其粉尘易在空气中自燃。遇酸分解,放出剧毒的易燃气体。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水溶液有腐蚀性和强烈的刺激性。100℃时开始蒸发,蒸气可侵蚀玻璃。
有害燃烧产物:氧化钠、二氧化硫。
灭火方法:用水、雾状水、砂土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佩戴空气呼吸器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禁止使用酸碱灭火器。
(6)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隔离泄露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放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穿上适当的防护服前严禁接触破裂的容器和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塑料布覆盖泄漏物,减少飞散。勿使水进入包装容器内。用洁净的铲子收集泄漏物,置于干净、干燥、盖子较松的容器中,将容器移离泄漏区。
(7)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应急处理人员配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内湿度最好不大于85%,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久存,以免变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8)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未制定标准
美国(ACGIH):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9)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米黄色颗粒结晶,工业品为红褐色、砖红色片状或黄色片状。
PH值:>7(1%溶液)
熔点(℃):1180
沸点(℃):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1.86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意义
辛醇/水分配系数:-4.23
闪点(℃):无意义
引燃温度(℃):无资料
爆炸下限(%):无资料
爆炸上限(%):无资料
溶解性:易溶于水,不溶于一米,微溶于乙醇。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硫化染料,皮革脱毛剂,金属冶炼,照相,人造丝脱硝等。
(10)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酸类、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空气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无资料
(11)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208mg/kg(大鼠经口) 205mg/kg(小鼠经口)
刺激性:无资料
(12)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EC50:4.29mg/L(15min)(发光菌,Microtox测试)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其他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有害,对水生生物、哺乳动物应给予特别注意
(13)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用安全掩埋法处理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14)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82011(含结晶水≥30%);42009(无水或含结晶水<30%)
铁危编号:82011(含结晶水≥30%);42009(无水或含结晶水<30%)
UN编号:1385(含结晶水≥30%);1849(无水或含结晶水<30%)
包装类别:类包装
包装标志:腐蚀品(含结晶水≥30%);自燃物品(无水或含结晶水<30%)
包装方法:固体可装入0.5mm厚的钢桶中严封,每桶净重不超过100kg;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镀锡薄钢板桶(罐)、金属桶(罐)、塑料瓶或金属软管外瓦楞纸箱。或钙塑瓦楞纸箱(无水或含结晶水<30%)。
塑料瓶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钢板厚0.5mm,每桶净重不得超过50kg);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钢桶包装的可用敞车运输。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15)法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危险化学品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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